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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气象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
2026-03-201

各有关单位: 

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,是同行专家对科技成果的科学性、创造性、先进性、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方面做出的客观评价结论,是申报各类科技奖励的必要前提,是成果转化应用的有力证明。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26号)有关精神,中国气象服务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按照《中国气象服务协会气象科技成果评价办法(暂行)》(附件1)的有关规定,现面向气象及相关专业领域单位或个人组织开展2026年度气象科技成果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要求

凡气象及相关专业领域单位、团队或个人研究开发的气象科技成果均可自愿申请评价。

二、评价需提交材料

(一)《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》(附件2);

(二)研制报告: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论证、技术特征、总体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、技术成熟程度、已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效益情况,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气象及其相关专业领域科技进步的意义、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、存在的问题等内容;

(三)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、测试记录报告,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;

(四)成果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、社会、环境生态效益证明;

(五)用户应用证明;

(六)国家认可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;

(七)评价机构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。

三、评审程序

(一)材料接收及初步审查。评价机构初步审查评价委托方提交的申请材料,判断评价委托方提出的评价要求能否实现;

(二)专家评审。评审专家独立评价,提出评审意见。工作人员汇总专家评分,并计算出综合评分。专家组组长综合专家意见,完成综合评价结论;

(三)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。评价机构按约定的时间、方式和份数向评价委托方交付评价报告。

四、申报方式

请申请单位填写《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》(附件2)并发送至协会邮箱:development-cmsa@chinamsa.org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产业促进部 15522322018


附  件:

1. 中国气象服务协会气象科技成果评价办法(暂行).pdf

2. 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(2026).doc


中国气象服务协会

2026年3月6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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